社职发[2011]001号
关于建立多渠道职业培训与促进就业对接的通知
 

各社会培训机构、职业类院校: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的主要途径。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按照中央统战部和总社机关部署,将统筹社会各类职业培训资源,以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为各类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多样的培训课程,针对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多渠道、全方位”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扎实做好技能人才的培养与输出工作,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为深切落实国务院关于职业培训与促进就业的工作精神,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做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将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完善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与师资培训,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质量;同时,充分发挥中心在职业培训领域中的引导作用,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提供课程评估与鉴定服务,指导社会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工作以确保课程质量,推动民办职业培训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职业院校与高校大学生就业。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百万大学生就业立交桥工程”办公室与“百万职业技能人才就业工程”办公室(“双百工程”办公室)将根据学生的就业需求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与各大职业类及高等院校共同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职业培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的“双证书”政策,促进毕业生就业。

三、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和人才数据库。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动员社会力量开发了大学生个人自主择业创业平台(求职宝),平台通过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专业的配套服务体系,以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为依据,为学生提供与创造就业创业机会。

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和“双百工程”办公室,将立足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领域,面向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以提高职业培训质量、促进就业对接为原则,在20个重点城市中优选符合条件的各类优秀培训机构、学校加入职业人才培养(课程发展)工程体系,作为地方定点职业培训基地,将获得地方高校支持、大学生信息数据库、培训课程资源、职业资格认证支持、实践就业岗位等配套服务。

望符合条件的各职业培训机构、学校积极参与,共同规范职业培训市场、营造良好就业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主题词:建立 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 通知
抄送:职教社各省、区、市社,副省级市社,直属市社
中华职业教育社职业指导中心 2011年3月18日印发